悲剧再现!
据多家媒体报道,周口市一家医院的妇产科主任邵医生因长期遭受网络暴力,跳楼身亡。据邵医生丈夫称,网络暴力源于三起医疗纠纷,所涉当事患者身体情况均较为复杂,已告知风险且家属签署同意书,其中一起医疗过程还是在两年前,但患者及家属仍在网上对邵医生连续网暴。
目前,当地卫健委和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但需要明确的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医闹也是医闹,网络暴力也是暴力。
事实上,一系列法律法规已明确对网络医闹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而这起案例中,相关人员已经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均应当被认定为刑法规定中的“情节严重”。
悲剧已然发生,无论怎么处理都无法挽回邵医生的生命,相关部门更应把工作放到问题发生之前,形成有效的治理模式,防患未然。应该看到,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安、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密切联动配合的情况下,线下的“医闹”已有相对成熟的处置办法,也已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网络成为医闹的新领域,网络医闹不仅表达方式更新,影响范围更广,治理也更为复杂。
但治理难绝不该成为纵容网络医闹的理由。特别是在医闹“战场”转移的情况下,治理手法也该随之应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相关部门,应拿出部分力量与社交媒体平台保持沟通,发现网络医闹后第一时间向平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正视听或及时拦截网暴内容;属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警后,符合立案标准也应及时立案,及时制止当事人的网络暴力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案件。
应该看到,医闹事件从线下转至线上,始终无法彻底杜绝,一定程度在于医学较高的专业门槛。这就要求医疗机构除了向患者及家属耐心告知、解释可能的后果,要求家属严格按照医疗程序签字同意,保存完整医疗记录之外,相关部门也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引导患者及家属科学理性看待医疗过程,发生无法调解的纠纷后通过司法程序合法解决,坚决杜绝和稀泥式“按闹赔偿”,这样看似“息事宁人”背后,只会为更加混乱的情况埋下隐患。
互联网及AI技术发展,是全世界面临的社会治理课题。韩国出台了《电信事业法》《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不健康网站鉴定标准》《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和《促进利用信息和通讯网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引导网络健康发展;德国立法要求注册用户200万以上的“以营利为目的、以用户与其他用户或向公众分享任意内容的社交网络平台”建立违法信息投诉与处置机制,并设置巨额罚款,对仇恨言论、煽动性言论和虚假新闻三部分进行限制。无论如何,互联网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下进行,每个人的网络行为都必须同样要负起法律责任,才有可能避免悲剧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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